3.1香港特区是亚太地区主要的管理咨询服务中心之一
香港作为全球主要商业枢纽之一,凭借丰富的本地化专业人才和庞大客户基础,为管理咨询从业者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为香港、内地以至亚洲区的跨国企业及其他公司提供服务。截至2021年12月,全港有10330家相关机构、43420名从业人员,香港已成为亚太地区管理咨询业名列前茅的城市之一。
香港有许多经验丰富、能说多种语言的顾问,大部分均通晓广东话、普通话及英语,能与客户有效沟通,提供优质咨询服务。香港吸引了全球管理咨询机构前来设立亚太区域总部,跨国管理咨询机构的地区总部1457家、办事处2483家。主要从事商业战略与企业变革等综合管理咨询、资本投资建议与预算评估等财务管理咨询、市场推广与客户服务等市场管理咨询、物流与供应链等生产管理咨询、薪酬与绩效管理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信息科技策略与数字化转型咨询、ESG(环境、社会与管控)、公司治理等领域咨询。
香港本地管理咨询公司大多是中小型机构,主要是跨国管理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跨国公司高级行政人员创办,主要从事海外商业发展服务、人力资源咨询、行政管理咨询和市场营销咨询等。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在CEPA贸易框架下,以向中国大陆内地输出为主,成为中国大陆市场333亿美元、年均4.5%增长率的管理咨询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特区政府向满3年管理咨询从业经验的符合条件机构签发了59份《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向全社会推荐93家综合管理类管理咨询公司。
2021年,香港特区管理咨询业总产值48.13亿美元,占香港服务行业总产值的7.2%。
3.2香港特区管理顾问协会成为行业重要角色
以“推广香港管理顾问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并代表业界的利益”为使命的香港管理顾问协会(MCAHK),代表香港管理咨询业的集体利益,促进管理咨询行业市场机会的开发,发展管理咨询的观念,提高公众对管理顾问所提供服务的认识。同时,协助个人会员扩展和发展个人成员的技能以适应“渐进的职业发展”,提供与香港、中国大陆和海外同行建立网络机会以适应“以人为本的事业”,指导并协助香港及海外管理事宜。
香港管理顾问协会(MCAHK)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末,当时是香港服务业联盟(HKCSI)和香港总商会(HKGCC)的服务政策智囊团,委托香港大学管理学院就管理咨询业在香港的竞争力方面目前和未来的地位进行研究,并分析如何促进该行业的发展。这项研究于1997 年10月由香港特区政府服务支持基金资助,于1999年初完成。学术团队由迈克尔·恩赖特教授和埃德蒙·汤普森博士领导,他们得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结论:“香港经济的下一次革命不是技术革命,而是管理革命”。管理咨询通过自身的销售和支出为香港增加价值,给香港带来的收入和利润“出口”;通过将全球最佳实践管理工具和技术转移到本地商业环境,提高本地客户群的竞争力。
3.3香港特区管理咨询行业历史悠久
管理咨询行业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当时著名专家如查尔斯·贝迪兹(Charles Bedeaux)开始为制造业客户提供激励和绩效改进方面的建议。Charles Bedeaux公司后来成为Inbucon管理咨询公司,成为美国和英国的领导力量[Inbucon在英国也以联合工业咨询公司(AIC)的名义运营了一段时间]。
英国最早的咨询公司,如Urwick Orr and Partners、PA咨询集团、P-E咨询集团和WS Atkins,都是在20世纪30年代初开始营业的。这一萌芽的公司集团,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展国际惯例并在国际上运营。英国管理咨询协会在此期间成立(1956年)。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咨询业务尤其活跃,所有公司都在创纪录地扩张。著名的美国公司如麦肯锡(MacKinsey)、贝恩(Bain and Partners)、波士顿(Boston Consulting Group)和阿瑟·D·利特尔(Arthur D Little)等开始崭露头角。1973年和1978年的经济衰退迫使许多咨询公司缩减开支,并将其服务从多面手管理咨询转向专业团队咨询。20世纪80年代又是一个扩张时期,通过收购和合并形成了更大的实体。
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大型会计和审计机构才开始从事咨询行业,但由于他们在私营企业和公共部门的大量接触,很快就超过了传统的咨询专家。会计事务所在20世纪90年代主导了咨询市场。自1999年MCAHK成立进入新千年以来,香港特区的咨询公司(其中许多是过去60年知名品牌的衍生产品)随时准备为其客户提供专业和公正的建议,以改善和发展业务。
3.4香港特区管理咨询业注重顾问职业道德建设
香港特区管理顾问协会为管理咨询顾问提供专业的顾问指导,并与相关机构贯通“准则”,形成了香港特区管理咨询顾问的群体形象。示例如下:
(1) 保密性。会员应将客户信息视为机密,不得利用在从事专业工作期间收集的特权信息。
(2) 专业能力。成员只能接受他/她胜任且(如适用)具备专业资格的工作。
(3) 工作分配清晰度。成员应确保在接受任务之前,目标、范围、可交付成果、工作场所和费用安排相互理解并达成一致。
(4) 独立。成员必须能够客观地完成每项任务。他/她不应被任何利益相关者偏袒客户思想的任何方面,这可能会改变成员建议的公正性。
(5) 利益冲突。在未经客户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成员不得以独立评估人的身份向客户推荐服务或产品,同时接受他人的佣金或其他利益。
(6) 专有材料。成员认识到对专业的责任,即与同事分享在服务客户时使用的方法和技术。未经其许可,不会故意使用其他管理顾问开发但未公开使用的专有数据、程序、材料或技术。
(7) 客户关系。未经事先协商,成员不会向客户的员工提供就业机会。如果客户的员工就成员公司或其他客户的雇佣关系与成员接洽,成员将确保在与员工进行任何谈判之前获得客户的同意。当顾问更换雇主时,他们有责任在终止合同前履行或充分转移客户的联系方式和任务细节。
(8) 专业声誉。成员将尊重其他管理顾问的专业声誉和实践。这并不能免除道德义务,即向有关当局揭露同行的不道德行为。

深圳市管理咨询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