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延伸思考:权力逻辑的现实应用与文化差异
4.1 非组织赋予的权力:如何发挥横向影响力?
- 核心逻辑:回归权力七种来源中的 “合作中的贡献与拥护”—— 若无法通过组织获得正式权力,需让周边人认为 “按你的建议做事,其利益会增加”。例如:某员工无跨部门管理权限,但想推动 “客户服务流程优化”,可向销售部说明 “优化后客户投诉减少,销售成交率提升”,向售后部说明 “优化后工作效率提高,加班减少”,通过利益共识推动协作。
4.2 南北企业的权力文化差异
- 案例:① 广州、深圳企业 —— 财务更偏向 “合规角色”,只要流程合规(如合同、发票齐全),即按规定付款,无额外裁量权;② 北方企业 —— 财务权力更大,即使流程合规,也可能 “主动控制付款节奏”,甚至可直接质疑采购价格(如 “这东西是不是买贵了”)。
- 本质:文化差异导致权力分配不同,北方企业受 “人情社会” 影响,权力更易集中于少数人;南方企业受 “商业社会” 影响,权力更依赖规则。
4.3 权力逻辑的本质:基于受众的利益计算
- 权力的本质是 “势”——
若一方能影响另一方的利益(正面或负面),则具备 “势”(权力)。员工服从管理者,本质是 “服从能带来更大利益,或不服从会带来损失”。
- 启示:管理者需跳出 “职位权威” 的局限,从 “利益互惠” 角度构建权威 —— 无论是激励、共识,还是个人魅力,最终都需落到 “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同步”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