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营销战略模式下考量一个产品的失败总是关注内部因素:产品质量、定价、渠道、推广、市场投入不足、执行力不强等,但是今天市场里失败的大量产品,是由于产业营销战略的错位。2010年,超级航母中粮集团推出其“全产业链”战略实施后的重要布局——中粮创新食品公司的核心品牌“悦活”纯果汁及系列产品。悦活品牌及产品设计精美,传播推广(与开心网合作)新潮且赚足眼球,但是实际销量却仅与花去的广告费持平,可谓叫好不叫座。母体资源雄厚,推出宁馨儿般养眼的产品,广告费投入过1亿元,为何如此结局?根本点是产品营销模式造成的“营销近视症”,没有洞察中国饮料产业市场的本质与“关键按钮”。悦活基本战略是错位的:在悦活的目标市场(一线城市)、目标终端(主渠道)里,高端纯果(蔬)汁市场已经形成汇源常温纯果汁,光明、味全、可果美等冷链纯果(蔬)汁两大消费阵营。悦活以常温产品形态,却定价到冷链产品的档次,很难转化果汁重度消费群的认知与习惯。广告攻势也是错位的:开心网获得的消费者,更多是消费水溶C100、营养快线等产品,大多数不是悦活价格带的消费群,最多算作是培养未来消费者。品牌—产品策略也错位:悦活采取“品牌统领产品群”的品牌—产品组合模式,不符合中国食品产业“消费产品而不是消费品牌”的行业本质,造成悦活果汁品牌高知名度、产品低购买度的尴尬处境。如果不是中粮做后盾,恐怕已经步入K可商务饮料、蓝田莲藕汁等同类战略错位型产品的后尘了。以为“好产品”就一定有市场,这只是短缺时代的现实。在产业竞争的时代,不了解产业结构,不审视产品的购买按钮是否符合产业关键要素,产品的设计、广告制作是否精美,市场投入大小,都不是决定产品成功的因素。就是说,不符合产业营销战略的新产品推广,有钱没钱都一样会失败。
我们再来看下面一种情况:“汝则从,龟从,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这种情况就更难判断啦!五项皆从的“大同”是最容易判断的,但越往下所讲的情形,就越难以判断了。“汝则从,龟从”,最高领导人想这么做了,然后进行龟卜,龟卜的结果还行,跟最高领导想要做的一样。但是“筮逆”,占筮打卦的结果不同,跟龟卜的结果正相反。这时候,代表天意的龟卜和占筮打卦,都出现了矛盾与分歧,难道天意也是犹豫不决的吗?这该怎么办呢?再看其它选项,“卿士逆,庶民逆”,贵族大臣们反对,庶民百姓也反对。好啦,遇到这种情况,《洪范》给出的稽疑之道就告诉你:“作内吉,作外凶。”也就是说,如果你问的这件事情是内部事务,是内政方面的问题,你要颁布一个对内的政策法令,这个可以做,是吉祥的。但是,如果要问的是外事活动,是要跟外国打交道,是要准备出师跟别国打仗,那这种事情就不能做,很危险。为什么要这样判断呢?其实,《洪范》所给出的所有判断都有其自身的逻辑。从内事来说,一个最高领导者想要做的事情,能够跟龟卜的结果相合,那么说明这事是合乎天意的。你作为最高领导者,在你自己能够控制的内政范围,就可以去做,结果也会吉祥。但是,既然庶民和卿士们都反对,同时占筮打卦的结果也反对,这就说明在你而言是合于天意的事情,对别人而言并不合于天意。大家注意!古人的易卦占筮,是要用很多的蓍草、蓍签来布卦,这种布卦占筮的方式本身就是从众的,是合于大众意愿的。这时候,如果君王有足够的控制能力,在自己内政的范围内,是可以颁布相应的政策法令,从而推动内政的改善。但是,如果要做的是近交远攻之类的外事活动,那么外在的种种因素很复杂,变数也很大,这就不是君王能够控制得了。比如对外发动战争,你作为君王又不在军中统帅,而你的将帅、你的军队都不愿意出征,庶民百姓也很厌战,不愿意做战争的后勤保障,那君王一意孤行,结果肯定很危险。从《洪范》的内在逻辑上看,无论是天意还是人心,面对具体问题的时候,永远都不存在由某一个权威独断的事,都必须进行具体而综合的判断。
老子文本的意思清楚了,但问题是,用“有无相生,恒也”的规律性,来证明“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这句千古名句,逻辑上到底通不通呢?事实正是,历来对这两句的争论最大,注释者的观点差异极大。多数的理解是将老子解释为“反潮流智者”式思维,就是从天下之众(及其盲从性)与本质之真(少数派洞察),或者群体之意见与智者之观点的对立来解释此句,与勒庞的《乌合之众》、尼采的群氓与超人观点做类比。对这个注释的逻辑质疑是:如果老子这两句真的是这个意思,那么这两句话就失去了逻辑合理性。正确命题并不受到承认它的人数多少而有改变,比如定律、数学公式,与多少人理解或多少人接受,并没有逻辑关系。爱因斯坦著名的E=MC²公式,其成立并不取决于有多少人能理解相对论,而是这个命题本身具有逻辑正确性,并且能够得到证明乃至实验验证。极少数人理解的道理,依然具有普遍影响力(普世价值)。如果我们将这两句话看作一个规律总结式的命题,或者说如果这两句话值得我们相信,它应该具有逻辑合理性,否则,任何一种胡说八道就与思想洞察获得了平等的地位,而这个现象,并不符合人类思想发展的要求。如果大家都喜欢的就是讨厌的,那么要多少人喜欢的,这个喜欢才是真实的呢?也就是说,所谓天下皆知的“皆”是指所有人,还是指大部分人呢?如果真的指所有人,自然就不会有人在此“皆”(全称名词)之外还会将这个喜欢变成厌恶(恶已)的。那就只能假设或接受,这里的皆知的“皆”,不是全称,而是大多数人的意思。如果皆知是指大多数的看法,那也就是说还是有少数派是与多数派的观点相反,那么新的逻辑问题又来了:是不是所有(或者大多数情况下)多数派的观点都是错的,而少数派的观点都是正确的呢?老子也好,勒庞也好,尼采也好,包括叔本华等,所有以智者反对庸见的观点,都存在类似的逻辑问题。在老子思想流传的2000多年里,人们的确是将这句话当作“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依据使用。可是,这个规律并不具备逻辑合理性,最多是一种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多数人的看法固然不一定正确,少数人的意见也没有天然合理性。命题之真需要首先具备逻辑合理性,然后是可验证性、可应用性、可证伪性,才是一个真命题。如果拿一句“现象可能性”的命题当作“逻辑合理性”命题使用,现实里就会成为狡辩的挡箭牌,比如这两句,如果应用不当,就会变成鸡蛋里挑骨头、蓄意刁难的借口。中国文化传统里,有很浓重的“少数人情结”,或者叫“偶发性认知偏执”,举世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曰杀,吾意独怜才,这是用情感逻辑代替了事理逻辑,反潮流英雄、孤独战士是戏剧小说的永恒主角。但是,一个建立在少数人情结、偶发事件崇拜的社会,是个健全的社会吗?人类历史的真正可悲之处,是掌权者利用群众的盲从,制造所谓“多数人假象”,对正义与真理进行打击,革命者能代表人民枪毙反革命,暴君也能代表人民砍下万颗人头。宗教法庭以异端邪说罪烧死布鲁诺,让伽利略不得不在宗教法庭的压力下,声明否定自己的日心说研究,这并不是宗教时代教会愚昧、信众愚昧与少数人的对立,不是少数人情结定律,是权力对思想的野蛮暴政。用老子的思想去审核更现实:权力者的“有为”都是瞎折腾,包括宗教的权力,也是超出自由信仰之外的邪恶暴政。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才是圣人之所为。
错误应对1.你凭什么说我们差。2.那是你自己态度不好在先。3.不就是想理赔吗?问题诊断关于服务态度的投诉在实际销售中也屡见不鲜。这是一个很难界定的工作,案例中我们假设之前服务的态度是可以的,面对着这近乎委屈的指责我们该怎么办?对于初到销售队伍中的年轻人来说,一时间有些难以接受。“你凭什么说我们差。”一句“凭什么”一下子就将客户推向了你的对立面。有时客户可能不凭什么,也有时客户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总会有其他原因,但你的“凭什么”一下子将双方可以和解的氛围打得粉碎。“那是你自己态度不好在先。”经常会有销售员会第一时间把责任推给顾客,其实在生活中不也是一样吗?我们很多人习惯性推脱责任,如果有人指责我们,那么我们会反过来指责他。“不就是想理赔吗?”有些客户可能因为想得到更多理赔,故意说些难听的话。而这些指责中关于服务态度的就是最多而且也是最没据可查的。顾客可以这么做,但我们不能那样说。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销售员,就必须克服这些困难。销售策略关于服务态度的投诉这个话题可说的很多,但确实又很难有标准答案。很多人说顾客就是上帝,所以我们得把上帝供着,可实际上我们都没见过上帝,怎么招待上帝谁心里也没底;也有人说顾客就是家人,我们要把最好的一面展现在家人面前,但家人也有矛盾的时候,那又该怎么办?客户的投诉一定不是全对的,那出现了意见分歧也有离家出走或大打出手的时候。我们到底该怎么办?1.控制好情绪所有投诉的处理最难把握的就是情绪控制,特别是被投诉人,有时很难把握自己的情绪。这里要求我们一定要先搂住火,说一些道歉话。2.被投诉人最好不在现场有些时候客户在气头上,如果被投诉人在现场的话,可能会激化矛盾。此时最好的方法就是由第三人来处理。这个处理并不是做出任何决定,更重要的是安抚客户情绪,待客户情绪平稳后,被投诉人才出现。3.转移注意力客户投诉一定是有所需求,如果不是我们态度上的责任,那么我们最好转移其注意力。可将他的注意力转移到车辆状况、使用保养上。语言模板销售1:非常非常抱歉,真不知道给您造成了如此大的烦恼。在不论怎么说都不足以表达我的心情。不过请您一定要相信我,相信我们公司,我们发自内心地不希望任何一位顾客产生不愉悦。销售2:(你们那个某某在不在)?真不好意思,我们公司孙某某现在不在店里。(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应该挺快,您稍稍休息。先喝瓶水,您是要冰的还是不冰的?(不用啦)。哪能不用啦,大热天的,给您瓶冰水吧。您稍等下,我这就打电话让他回来。(待客户情绪平稳后,孙某某满头大汗地跑进来)。王先生真是对不起,一接到电话我就跑回来了。领导已经跟我说了,再次表示万分抱歉。销售3:您消消火,大热天的,先喝瓶水。(顾客接过瓶子,仰头大口喝水)。您这车几年啦?(5年)。5年?保养得这么好,那我估计最少行驶5000公里做一次保养.(那是)。这漆面好像做封釉不久吧?(刚三天)。您说这白色车做完封釉就是美观,这珍珠白封釉后透亮,真漂亮。俞老师总结控制好情绪,巧妙处理好关于服务态度的投诉问题。
通过动作控制卡规范员工。管理的注意力不要老停留在管理层,不要总是高谈战略和模式,而要把目光放到员工层面,放到员工最基本的操作动作上,这就需要通过动作控制卡规范员工来达到目的。一谈到规范,很多人马上想到“流程”这个词。那么,动作控制卡与流程文件有什么区别?流程文件的特点是一做就是一大堆,牵扯到的部门和岗位很多,且不说要记住流程文件的内容,光是看文字都看得费劲。动作控制卡相比流程文件,在形式上小而简,在内容上少而精,是为一个点而设计的,针对性强,往往指向一个岗位,因此取得的效果就很明显。这是欧博通过近10年时间摸索出来的经验。欧博也强调规范管理,但不是大而全的规范管理,因为规范有一个成本问题和习惯问题。如果企业要把员工所有的动作都规范,成本会非常高,加上员工不习惯等原因,规范会变得没有意义,因为它不能直接提升效益。 ISO有一套规范的流程,为什么没有发挥作用?首先是因为ISO大而全。ISO最早到中国时,小霸王引入花了1000万元,现在说不定几千元就可以。不是说ISO本身有问题,而是ISO在我们这里被弄成了问题产品。这么好的东西变成问题产品,这不是外国人的错,是我们的错。ISO编制了一大堆文件,但有谁照着做了?现在外国人下订单也不看我们的ISO了(早些年,他们看几遍流程文件就OK了),他们直接到车间看员工怎么生产,看一次还不行,还要蹲在那里看三天,这样他们就能知道企业的管理水平究竟如何。制作动作控制卡的指导思想是逮一个点算一个点,因为全面规范我们做不到。我们就一点点地控制,把某一个点用动作控制卡规范起来,然后反复查,查上1000次,看还有谁不执行?我们的雄兵项目在检查一个点时就检查过1850次,再运用奖罚,这样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在做东鹏项目时流行一句话:“只有三要素(标准、检查和责任)奈何得了你。”,即标准规范以后,就要反复检查,然后对结果进行奖罚,这样的管理才会有效果。管理切忌大而全。中国社会从农业文明走向工业文明,也就是这几十年的事情。农业文明时代是放牛满山跑,大家形成了自由散漫的习惯。对农业生产方式标准化,如人民公社,集体上工,集体下工,生产效率马上就下降。后来实行包产到户,农民一“自由”,农业生产就活了。工业文明不能“自由散漫”,如果采购没购买物料,车间就没办法生产;前工序的东西没生产出来,后工序就没法继续。采购买多了物料也不行,仓库放不下。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前后紧密相连的,不允许“自由散漫”。要把几千年积累下来的自由散漫习性,靠几十年的改革一下改变过来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一点点地改。很多管理人员就喜欢弄一个大的流程文件,以为编织一张网把大家网住,这样管理就好做了。这是做梦,因为每个在网里的人都想挣脱这张网,每个人都拿把小剪刀来剪网。当你把网提起来就会发现,网已被剪得千疮百孔了。所以,我们没有必要费那么大劲去编这张网,不如拿把锤子,拿个钉子,瞄准一个地方钉下去,这就需要控制卡,然后对控制卡的动作反复稽核,反复究责。我们的控制卡在规范员工操作上准备了三手,第一手是怎么做,第二手是怎么查,第三手是怎么奖罚。但ISO只有怎么做,却没有怎么查和怎么奖罚,而后者的工作量是非常大的。如果ISO能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那么ISO也会很棒。
我们认为,平台生态系统的竞争优势与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网络外部性(networkexternality)概念直接有关。事实上,信息产品存在着互联的内在需要,因为人们生产和使用它们的目的就是更好地收集和交流信息。这种需求的满足程度与网络的规模密切相关。如果网络中只有少数用户,平台运营商不但要承担高昂的运营成本,而且只能与数量有限的人交流信息和使用经验。美国企业家、“以太网”(ethernet)1119的发明者、网络设备制造商3com公司的创始人罗伯特·梅特卡夫(RobertMetcalfe)提出了著名的梅特卡夫法则(Metcalfe'sLaw),该法则简要表述为:“网络的价值,为用户的平方。”梅特卡夫的原始定义是:“网络的力量呈技术增长——当连接上它的计算机增加时。因此,每一台进入网络的计算机在把网络当成一个资源时,也为网络增加了资源,以一种增加价值和选择的螺旋方式。”梅特卡夫法则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表达:一是当一个网络中计算机数量的平方增加时,可能的交叉节点数量增加;二是当一个网络的用户数量的平方增加时,网络的共同价值增长。可以这样说,网络价值以用户数量的乘方的速度增长,计算机网络的价值等于网络结点数目的乘方。网络成本随网络容量的增加而递减,而网络价值则按指数增加。梅特卡夫法则揭示了互联网的价值随着用户数量的增长而呈乘数增长的规律。所以,网络上联网的计算机越多、使用互联网的用户越多,每台计算机的价值就越大,“增殖”以指数关系不断变大(Castells,1996)1120。梅特卡夫法则强调了未来的视角是用户的视角,进入互联网时代,产业发展已经从以宽带带宽为焦点转向了以用户数量为焦点,在此基础上,互联网时代正在以最大的努力建设未来时代的基础设施,将终端和传输设备的性能提高,同时将成本降到最低,最终将走向普遍服务的时代(Moschella,1997)1121。我们认为,梅特卡夫法则实质上造成了市场需求的扩张,该法则是基于每一个新上网的用户都因为别人的联网而获得了更多的信息交流机会。梅特卡夫法则指出了网络经济具有极强的“外部经济性”和正反馈性:联网的用户越多,网络的价值越大,联网的需求也就越大。我们发现,梅特卡夫法则并没有说明供给端的收益递增,而是指出了从总体上看消费端存在效用递增——需求创造了新的需求。也就是说,梅特卡夫法则并不完全服从斯密定理(SmithTheorem),而服从于杨格定理(YoungTheorem)。我们认为,梅特卡夫法则隐含的意思是网络价值不在节点,而在关系,这是工业经济时代任何资本投入品都不可能具有这种性质。梅特卡夫法则说明,网络竞争中厂商的用户规模与厂商的网络价值之间存在着正向关系:用户规模越大,则厂商的网络价值越大。换句话说,某种网络,比如电话的价值随着使用用户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现在如日中天的社交网络平台微信、脸书(Facebook)等就是最好的例证。但是,梅特卡夫法则的根本弱点在于,它是一个信息数量论的公式,只注意了信息在数量方面进展的作用,而完全忽视了信息处理水平对信息财富的决定作用。用这个法则,可以解释互联网为什么会迅速发展,为什么需要并产生出大量的信息,但解释不了信息爆炸带来的信息垃圾等问题。在我们看来,信息财富不是仅仅与信息的数量相关,更与对信息的选择相关。网络效应这个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杰弗里·罗尔夫斯(Rohlfs,1974)1122提出的,他指出网络效应是需求端规模经济的源泉。即当一种产品对消费者的价值随着其他使用者数量增加而增加时,就说这种产品存在着网络效应。也就是说,网络效应是指一个网络的价值与网络中的节点数成正比。随着节点数或用户数量的增加,这种来自于需求端的规模经济将不断地得到持续的改善,所有用户都可能从网络规模的扩大中获得更大的价值。此时,用户数量呈算术级数的增加,网络的价值呈几何级数增长。这种情况表明,某种产品对一名用户的价值取决于使用该产品的其他用户的数量,在经济学中称为网络外部性,或称网络效应。在传统的网络经济学和现在的双边市场理论(two-sidedmarket)研究中,都将用户数量伴随期望收益的增加而增加的这种现象,叫作网络效应。卡茨和夏皮罗(Katz&Shapiro,1985)1123对网络效应进行了较为正式的定义:所谓的网络效应,是指随着使用同一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数量变化,每个用户从消费该产品或服务中所获得的效用变化。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网络效应广泛存在于互联网、传媒、电信、航空等领域,卡茨和夏皮罗(Katz&Shapiro,1985)认为,网络效应是传统经济学中的外部经济性在网络系统中的表现。卡茨和夏皮罗(Katz&Shapiro,1985)把网络效分为:“直接网络效应”(directnetworkeffects)和“间接网络效应”(indirectnetworkeffects)两种。直接网络效应是指同一市场内消费者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即使用同一产品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增加其他消费者的效用,如电话、传真及互联网等。间接网络效应主要产生于基础产品和辅助产品之间技术上的互补性,这种互补性导致了产品需求上的相互依赖性,即用户使用一种产品的价值取决于该产品互补的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一种产品的互补性产品越多,那么该产品的市场需求也就越大。网络效应的存在,尤其是未被市场机制化了的“直接网络效应”的存在,催生了外部性,即消费者对于网络性产品的消费行为会对其他消费者带来“正外部性”(positiveexternality)。而当这种正外部性的行为未得到补偿或鼓励时,造成网络产品的最优消费者数量低于实际消费者数量,这就导致了“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以色列经济学家奥茨·夏(Shy,2001)1124在《网络产业经济学》一书中发展了网络效应这个概念。他认为,在互联网、传媒、电信、航空等具有网络效应的产业中,“先行者优势”和“赢家通吃”是网络产业中市场竞争的重要特征。但需要注意的是,他们研究的是市场内的网络效应问题,而非双边网络效应问题。按照维基百科(Wikipedia)的定义,双边市场也被称为双边网络(two-sidednetworks),是有两个互相提供网络收益的独立用户群体的经济网络。两组参与者需要通过中间层或平台进行交易,而且一组参与者加入平台的收益取决于加入该平台另一组参与者的数量(Armstrong,2004)1125,这样的市场称作双边市场。双边市场涉及两种类型截然不同的用户,每一类用户通过共有平台与另一类用户相互作用而获得价值(Wright,2004)1126,这样的网络效应称作双边网络效应。从某种意义上说,平台是以双边或多边网络外部性为特征的经济组织。这种双边网络外部性并不取决于相同客户群体的消费状况,而是取决于相异但又相容、处于市场另一方的客户群体的消费状况,即市场中一方客户的消费决策会影响到市场中另一方客户的消费决策。换言之,在决定采用平台的过程中,平台上对应的另外一方平台的网络规模就是一种质量参数(qualityparametric)。客户的消费决策取决于双方(或多方)在一个平台上互动,这种互动受到特定的网络外部性的影响,突出表现在:平台上卖方越多,对买方的吸引力越大,同样卖方在考虑是否使用这个平台的时候,平台上买方越多,对卖方的吸引力也越大。双边网络效应来源于加入该平台用户购买商品所获得的效应,是由购买了同一商品的消费者数量所决定的。任何消费者都不会加入无其他用户接入的电信网络。相反,消费者可能愿意花费大量费用加入一个已有很多用户的网络。这说明,一个处在平台一边的潜在用户,对于平台交易是有预期收益的,这也是由平台另一方的参与者决定的。由于另一边用户数量的增多会带来更大的交易量或更高的交易额,所以当另一边用户增多时,用户会报着更高的期望去进入平台。也就是说,双边网络效应意味着平台中一边用户的选择,会影响另一边用户的期望收益。美国经济学家卡茨和夏皮罗(Katz&Shapiro,1985)1127将网络效应分为直接网络效应(directnetwork effect)和间接网络效应(indirectnetwork effect)。他们把直接网络效应定义为消费者网络对产品价值的直接影响。这表明互联网的价值随着用户数量的增长而呈乘数增长的规则。所以,互联网上联网的计算机和智能手机越多,每台计算机、智能手机的价值和互联网的价值就越大,“增殖”以指数关系不断变大(Castells,1996)1128。间接网络效应主要产生于基础产品和辅助产品之间技术上的互补性(complementary),这种互补性导致了消费者在产品需求上的相互依赖性,即用户使用一种产品的价值取决于该产品互补的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一种产品的互补性产品越多,那么该产品的市场需求也就越大。在大多数经济学文献中,网络效应和网络外部性这两个概念是被混用的。但美国经济学家利博维茨和马戈利斯(Liebowitz&Margolis,1995)1129认为,网络效应和网络外部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们对网络效应和网络外部性进行了经济学意义上的界定。利博维茨和马戈利斯(Liebowitz&Margolis,1995)1130认为,只有在不能被市场上的任何参与者内部化(interalization)时,网络效应才可以被称为网络外部性(networkexternalities)。所谓的网络外部性被定义为当一个代理人从某件商品中获取的利益或盈余(thebenefit,orsurplus)发生变化时,其他代理人消费同类商品的数量发生变化,并从中获取了利益或盈余。他们强调,网络效应可能存在价格机制内部化,只有当网络效应不能通过价格机制进入收益成本函数(revenue-costfunction)时,网络效应才能叫作网络外部性。如果将间接网络外部性(indirectnetworkexternalities)认定为网络外部性,存在两点不足:(1)由于类似于负的间接网络外部性的存在,在完善的市场内通过价格机制的相互行为并不存在外部性问题。(2)由于无法正确地分辨出导致产品价格的真正原因,正的网络外部性的范围往往存在着错误的认识。与间接网络效应不同,直接网络效应来自于发生在市场之外消费者直接的相互作用,即在特定消费行为方面存在着“互存性”(independency)。例如,随着智能手机的流行,用户手中的智能手机的价值变得更高了,因为用户使用智能手机的频次数提高了。原则上,用户手中的智能手机价值可以分成两个不同的部分:一是智能手机本身的自给自足价值(theautarkyvalue),也就是产品本身生成的价值(thevaluegeneratedbytheproduct),即没有其他用户的使用,智能手机本身所具有的部分使用价值,如照相机、计算器等组件的使用价值。二是同步价值(synchronizationvalue),这是指从能够与产品的其他用户交互中获得的附加值,如使用智能手机打电话、上网浏览新闻、与朋友交流、在网络上购物、支付等。而这后一个同步价值就是网络效应的本质特征(Liebowitz&Margolis,1995)1131。我们认为,网络效应的存在,尤其是未被市场机制化的“直接网络效应”的存在,催生了网络外部性,即消费者对网络性产品的消费行为会对其他消费者带来“正反馈”。正是这种网络正反馈效应,平台型企业可以获取基于网络规模收益递增的先行者优势,甚至是赢家通吃的结局(Arthur,1989;1132Eisenmannetal.,2011;1133VanAlstyneetal.,2016)1134。而当这种正外部性的行为未得到补偿或鼓励时,造成网络产品的最优消费者数量低于实际消费者数量,这就导致了“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虽然网络外部性导致了市场失灵,但远没有网络效应普遍。由于个体消费者在加入网络时,市场上存在大量消费者的分散决策及信息的不完备性,很难做到把网络中其他成员的影响内部化;但对于网络平台的倡导者,可以做到集中决策,拥有比较完备的信息,可以把这种效应很好地内部化。当网络平台的倡导者可以内化这种网络效应的时候,网络外部性并不存在。所谓的网络内部化(internalization)是指一个网络系统或网络上组件不能被其他网络系统或网络上组件的兼容(compatibility),如一个网络上的用户不能与另一个网络上的用户通信,那么两个通信网络是不兼容的;或者一个系统的组件不能与另一个系统的组件一起工作,那么两个硬件/软件系统是不兼容的。以文字处理程序Word为例,假设微软将该软件代码完全保密,并不向其他公司的文字处理软件如Lotus、WPS、Wordstar提供任何接口,提供文件类型转换的任何可能,则该软件的网络效应被微软完全内在化了,网络外部性并不存在。这种不兼容性(incompatibility)可以是单向的,也可以是双向的。当一个系统的组件在另一个系统中根本不能工作时,就存在双向不兼容性。当来自一个系统的组件在另一个系统中工作时,会发生单向兼容性,但反过来则不然。例如,WordPerfect5.1可以从WordPerfect5.0读取文件,但是反之亦然。传统的双边市场理论认为,对于刚刚进入双边市场的平台型企业,必须想方设法把双方“拉”到平台上,平台获得竞争优势主要是通过增大双边网络效应方式来实现的。其主要手段有定价战略和投资这两种重要的方式。所谓的定价战略是平台通过免费服务甚至对消费者接受服务给予回报,来增大市场一边消费者的临界数量,如扩大入口的消费者数量和增加流量等,而消费者消费之后获得的奖励或积分等,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烧钱”。而投资方式是在市场一边投资来降低这边消费者参与市场的成本。我们认为,传统的双边市场理论并没有充分揭示互补性资产在增大双边网络效应中的作用。例如,伊万斯(Evans,2003)1135在对微软的研究中,仅仅说明了微软自身在Office开发中扩大对文字处理软件Word、电子表格处理软件Excel、制作电子幻灯片软件PowerPoint进行投资,而没有对鼓励其他开发者利用微软操作系统来开发软件,以增加互补性资产来吸引消费者更容易利用微软操作系统进行了充分研究。类似的研究都没有说明如何利用互补性资产,来扩大平台型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增大双边网络效应。马歇尔·范·阿尔斯丁等人(VanAlstyne,etal.,2016)1136认为,由于存在终端消费者与平台生产者(模块化厂商)之间的间接网络效应(indirectnetworkeffects),因而形成了“鸡生蛋、蛋生鸡”网络正反馈作用,平台型企业可以率先策动以获取这种间接网络效应(即获取流量)的先行者优势,获取网络规模递增收益,甚至是赢家通吃的结局(Arthur,1989;1137Eisenmannetal.,2011)1138。